翔楼新材: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摘要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和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唐卫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和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控股”)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0,979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26年7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64,655,936股增加至166,716,915股。其中钱和生先生认购1,470,243股,和升控股认购590,736股。
本次发行前,钱和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910,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7% ,通过和升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646,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4% ,合计持有公司 31.31% 股份。本次发行后,钱和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380,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2% ;通过和升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36,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4% 。钱和生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从 31.31% 上升至 32.16% ,持股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形。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唐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59,547股。本次发行后,其持股比例由 8.05%被动稀释至 7.95%,持股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形。
本次持股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的具体情况如下:
1、钱和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升控股
-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钱和生
住所
苏州市吴江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
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中张家巷29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7月14日
权益变动过程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0,979股,其中钱和生先生认购1,470,243股,和升控股认购590,736股。上述事项导致钱和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和升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31.31%上升至32.16%。
股票简称
翔楼新材
股票代码
301160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股
2,060,979
0.85
合计
2,060,979
0.8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556,763
31.31
53,617,742
32.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77,677
6.67
10,977,677
6.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579,086
24.64
42,640,065
25.58
-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是√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认购对象已承诺“若认购对象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增持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认购对象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增持合计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唐卫国先生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唐卫国
住所
苏州市吴江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7月14日
权益变动过程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0,979股,公司总股本由164,655,936股增加至166,716,915股,上述事项导致唐卫国先生持股比例
由8.05%被动稀释至7.95%。
股票简称
翔楼新材
股票代码
301160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股)
稀释比例(%)
A股
13,259,547
-0.10(被动稀释)
合计
13,259,547
-0.10(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259547
8.05
13259547
7.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14887
2.01
3314887
1.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44660
6.04
9944660
5.9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律师的书面意见□
-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surd $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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