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摘要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以下简称“《网下
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建投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国元证券、华泰联合、招商证券以下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 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长鑫科技
证券代码/网下申购代码
688825
网上申购代码
787825
网下申购简称
长鑫科技
网上申购简称
长鑫申购
所属行业名称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所属行业代码
C39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价方式
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前总股本(万股)
6,019,279.7469
拟发行数量(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668,808.8608
预计新股发行数量(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668,808.8608
预计老股转让数量(万股)
0.0000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6,688,088.6077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0.00
是否有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
是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上限(万股)
100,321.3000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6,788,409.9077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11.33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万股)
66,880.8500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万股)
267,523.5804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23,000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下限(万股)
800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334,404.4304
初始战略配售占拟发行数量比例(%)
50.00
联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股数(万股)
26,752.3546
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认购股数/金额上限(万股/万元)
66,880.8860/159,278.075938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排
是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及起止时间
2026年7月13日(T-3日)9:30-15:00
发行公告刊登日
2026年7月15日(T-1日)
网下申购日及起止时间
2026年7月16日(T日)9:30-15:00
网上申购日及起止时间
2026年7月16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缴款日及截止时间
2026年7月20日(T+2日)16:00
网上缴款日及截止时间
2026年7月20日(T+2日)日终
备注: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769,130.1608万股。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1、高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根据2024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2、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6年7月9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上述市值要求外,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3、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核查: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并通过中金公
司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网址:https://zczipo.cicc.com.cn/)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只有符合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6年7月9日,T-5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7月13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5、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三、(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7月6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本公告“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
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一致;不一致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上述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7月6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联席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6、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 就同一次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充分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定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7、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23,0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6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8、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
“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 30%。
9、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中金公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操作的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不超过100,321.3000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15.00%(不超过 769,130.1608万股)的股票,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将在2026年7月15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7月17日(T+1日)《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
10、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后,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的《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7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2、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已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联席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44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长鑫科技”,扩位简称为“长鑫科技”,股票代码为“688825”,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82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网上
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拟初始公开发行股份668,808.8608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688,088.607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769,130.1608万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688,088.607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绿鞋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788,409.907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三)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安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34,404.430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43.48%。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67,523.5804万股,约占绿鞋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80.00%,约占绿鞋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61.54%。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6,880.8500万股,约占绿鞋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20.00%,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7,202.1500万股,约占绿鞋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38.46%。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情况确定。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7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2026年7月9日(周四)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当日13:00后)网下路演
T-4日2026年7月10日(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12:00前)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路演
T-3日2026年7月13日(周一)
初步询价日(互联网交易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09:30-15:00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当日09:30前)联席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截止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2026年7月14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2026年7月15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T日2026年7月16日(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网上申购配号
T+1日2026年7月17日(周五)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2026年7月20日(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2026年7月21日(周二)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2026年7月22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不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七)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拟于2026年7月9日(T-5日)至2026年7月10日(T-4日)期间,视情况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或有的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方式
2026年7月9日
(T-5日)
9:00-18:00
现场、电话或视频会议
2026年7月10日
(T-4日)
9:00-18:00
现场、电话或视频会议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
员不得参与网下路演,对面向两家及以上投资者的路演推介活动将进行全程录音。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拟于2026年7月15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6年7月14日(T-2日)刊登的《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二、战略配售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和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7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以上合称“建投共赢员工资管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34,404.4304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43.48%。其中,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跟投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均为13,376.1773万股,均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2.00%,合计跟投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6,752.3546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4.0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6,880.8860万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10.0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1,592,780,759.38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超过1,084,4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2026年7月14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二)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金财富和中信建投投资。
2、跟投数量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 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 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 ,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 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 ,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 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 ,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具体跟投金额将在2026年7月14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初始跟投比例均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2.00% ,即均为13,376.1773万股。因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
整。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 68号员工资管计划和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拟认购的股票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比例不超过 10.00% ,即不超过 66,880.8860万股,总投资规模不超过1,592,780,759.38元(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和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具体情况如下:
(1)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产品编码:SBMF51
募集资金规模:123,649,750.00元
认购金额上限:123,649,750.00元
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员工,参与对象的姓名、职务与认购比例、劳动关系所属公司等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1
曹堪宇
董事、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12,000,000.00
9.70%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2
张羽
联席总裁
12,000,000.00
9.70%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3
TAN TECK HONG(陈德鸿)
工厂运营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6,950,000.00
5.6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
袁园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2,000,000.00
9.70%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子公司
5
黄丹阳
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12,000,000.00
9.70%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6
冯鹏熙
高级副总裁、战略投资负责人
12,000,000.00
9.70%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子公司
7
赵纶
总经理
12,000,000.00
9.70%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8
朱文菊
执行副总裁
6,699,750.00
5.42%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9
李红文
高级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12,000,000.00
9.70%
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10
谢树民
职工董事、总监
12,000,000.00
9.7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1
王丹
研发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6,000,000.00
4.8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2
唐衍哲
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8,000,000.00
6.4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合计
123,649,750.00
100.00%
-
-
(2) 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7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产品编码:SBMF73
募集资金规模:464,450,211.18元
认购金额上限:464,450,211.18元
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对象的姓名、职务与认购比例、劳动关系所属公司等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1
欧阳基
营销中心副总裁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
骆晓东
市场中心副总裁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3
权金兰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
宋铭峰
运营中心副总裁
5,800,000.00
1.2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
JIANG ZHIYONG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副总裁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
李军才
制造和研发信息技术部总监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
李啸宇
企业信息技术部总监
10,000,000.00
2.1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
吴丽影
公司事务管理中心总监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
吴义国
上海总经办副总裁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
余黎
科服总监
7,999,600.00
1.7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1
胡洪波
海外业务拓展部副总裁
8,000,000.00
1.7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2
刘延东
公司事务管理中心副总裁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3
王向泽
企业建设服务部副总裁
10,000,000.00
2.1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4
金浩
法务管理中心副总裁
8,000,000.00
1.7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5
郑子企
运营中心副总裁
3,520,000.00
0.7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
焦晓刚
中央计划与供
8,000,000.00
1.7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应链中心副总裁
17
KO TAI YOUNG
产品研发中心副总裁
1,000,000.00
0.2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8
张文华
运营中心副总裁
2,000,000.00
0.43%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9
刘彪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副总裁
8,000,000.00
1.7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0
顾新理
总裁办公室副总裁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1
刘明源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副总裁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2
张春宇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9,000,000.00
1.9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3
钱开友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7,000,000.00
1.5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4
孙嘉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4,500,000.00
0.9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5
HEHONG KAI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7,970,000.00
1.7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6
贾高升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5,6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7
周昭彦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4,500,000.00
0.9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8
范家声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2,500,000.00
0.5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9
倪宇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500,000.00
0.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0
罗诺纬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3,000,000.00
0.6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1
叶俊麟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700,000.00
0.37%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2
吴永坚
总裁办公室总监
1,000,000.00
0.2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33
庄博清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5,300,000.00
1.1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4
LUO HONG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3,000,000.00
0.6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5
涂火金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4,700,000.00
1.0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6
周永财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8,500,000.00
1.83%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37
刘焕新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9,500,000.00
2.0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8
叶春飞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280,000.00
0.2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9
陈雄斌
总裁办公室总监
1,000,000.00
0.2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0
吴枫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7,000,000.00
1.5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1
黄克宪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2
姚聪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6,500,000.00
1.4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3
贾艳光
科服工程师
3,000,000.00
0.65%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4
张维
董事会办公室总监
2,000,000.00
0.43%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5
武绍霞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6
吴鹏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5,000,000.00
1.0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7
杨有志
企业建设服务部工程师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8
杨楚鹏
企业建设服务部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9
刘芳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0
王艳娟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1
刘昌伙
运营中心工程师
4,249,955.00
0.9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2
郑铫强
运营中心工程师
1,009,946.00
0.2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3
赵鑫鑫
运营中心总监
2,450,000.00
0.53%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4
罗斯琦
运营中心总监
1,000,100.04
0.2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5
王世明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6
徐锦文
运营中心总监
1,900,190.06
0.4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7
郭海波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58
李昭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9
郑清忠
运营中心总监
5,300,000.00
1.1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0
陈易翔
运营中心总监
2,500,000.00
0.5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1
朱杰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4,470,000.00
0.9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2
田凯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4,000,000.00
0.8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3
苏大荣
总裁办公室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4
孙川
总裁办公室总监
3,900,000.01
0.8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5
杨锋
公司事务管理中心总监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6
胡玉龙
市场中心工程师
4,000,000.01
0.8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7
田杰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8
黄荣桢
市场中心总监
4,000,000.00
0.8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9
汪欢
企业计划部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0
徐萍英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1
祁峰
市场中心工程师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2
刘杨
AI创新中心工程师
5,000,000.00
1.0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3
杨瑞钦
运营中心总监
2,600,000.00
0.5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4
刘忠来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4,500,000.00
0.9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5
白黎
AI创新中心总监
4,200,420.06
0.9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6
汪玉霞
总裁办公室总监
6,000,000.00
1.2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7
赵楠
运营中心工程师
1,200,000.00
0.2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8
黄帅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800,000.00
0.3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之分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公司
合计
464,450,211.18
100.00%
-
-
(3) 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产品编码:SBMG62
募集资金规模:508,809,860.08元
认购金额上限:508,809,860.08元
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对象的姓名、职务与认购比例、劳动关系所属公司等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1
GAO FENG
战略投资部副总裁
12,000,000.00
2.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
孙坚
战略投资部副总裁
12,000,000.00
2.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
刘劲松
总裁办公室总监
4,000,000.00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
鲁耀华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
YIN CHUNSHAN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2,200,000.00
0.43%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
吴俊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4,000,000.00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
张良
产品研发中心
4,000,000.00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总监
公司
8
吕开敏
总裁办公室总监
5,310,000.00
1.0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9
张林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4,500,000.00
0.8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
高恩鹏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1
邱安平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2
LIN FENG
总裁办公室总监
2,100,000.00
0.4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3
王佳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3,000,000.00
0.5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4
尚为兵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5,200,000.00
1.0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5
李钰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6
冀康灵
总裁办公室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7
庄凌艺
总裁办公室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8
王鹏
总裁办公室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9
徐静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0
邓强
营销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1
刘江涛
营销中心总监
9,000,000.00
1.77%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2
柯黎颖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3
侯宪龙
AI创新中心工程师
2,010,000.00
0.4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4
陈声宇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总监
2,000,000.00
0.39%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5
孙永攀
企业建设服务部工程师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6
郭增波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1,710,000.00
0.3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7
鲍丽君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8
陈亮
市场中心总监
3,000,000.03
0.59%
核心员工
发行人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29
阚万
制造和研发信息技术部工程师
8,000,000.00
1.5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30
XIONG SHIYING
AI创新中心工程师
4,600,000.00
0.9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1
王青
环境安全卫生部总监
4,000,000.00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2
辛铁军
董事长办公室总监
4,000,400.05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33
王重用
企业建设服务部工程师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4
徐超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5
刘国宁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6
刘超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2,200,000.00
0.43%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7
伍嘉毅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9,000,000.00
1.7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38
薛鹏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9
王俊凌
企业信息技术部工程师
1,800,000.00
0.3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0
程高龙
董事长办公室工程师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1
宗绪前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5,500,000.00
1.0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2
丁维扬
企业建设服务部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3
许家齐
总裁办公室总监
4,000,000.00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4
胡巍钢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2,800,000.00
0.5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5
孙权
市场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6
GAN PHUI SI
市场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7
王玉磊
公司事务管理中心总监
12,000,000.00
2.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8
王豪
AI创新中心总监
5,000,000.00
0.9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9
冯治来
中央计划与供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应链中心总监
50
王昆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5,200,000.00
1.0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1
岳树仓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5,099,910.00
1.0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2
邢思定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3
江滟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2,800,000.00
0.5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4
LIU YUHENG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5
林浩明
营销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6
王远鹏
法务管理中心总监
3,700,000.00
0.73%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7
毛木子
公司事务管理中心总监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8
王伟华
制造和研发信息技术部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59
张晶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2,000,000.00
0.3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0
王凯
AI创新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1
胡成鸣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2
张志杰
市场中心工程师
7,999,600.00
1.5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3
白志昀
法务管理中心工程师
7,200,000.00
1.4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4
ZHANG HONG JUN
法务管理中心总监
5,900,000.00
1.1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5
LIU HONGWEI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总监
10,000,000.00
1.9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6
张杰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4,000,000.00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7
夏学军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8
李婷婷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69
张卫华
制造和研发信息技术部总监
4,500,000.00
0.8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0
童景文
企业信息技术部总监
1,160,000.00
0.23%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1
姚雷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3,840,000.00
0.7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2
吕翼君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2,200,000.00
0.43%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3
黄昱钧
市场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4
蒋仕霞
科服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5
胡新明
企业建设服务部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6
GAO YU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7
王兵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8
戴国超
企业信息技术部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9
陆文蓉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总监
4,000,000.00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80
张万方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1
薛成伟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1,720,000.00
0.3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2
王诚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3,800,000.00
0.7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3
李博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4
王卫周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5
陈恒泰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6
李书生
公司事务管理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7
李江波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4,580,000.00
0.9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8
柯虹
营销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9
ZHANG RUIYAN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总监
2,400,000.00
0.47%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0
陈奕霖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4,000,000.00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91
顾浩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2
陈立夫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3
陈曦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4
王珏
运营中心总监
9,200,000.00
1.8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95
吴建兴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6
丁成浩
运营中心总监
3,880,000.00
0.7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97
黄政鹏
运营中心总监
1,199,95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8
王栋
运营中心总监
2,500,000.00
0.4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99
仵建平
运营中心总监
5,000,000.00
0.9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0
邓思楠
运营中心总监
4,500,000.00
0.8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1
王凌翔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2
赵阳
运营中心总监
5,500,000.00
1.0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3
赵肖刚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4
吴铁将
运营中心总监
2,000,000.00
0.39%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5
曾海涛
运营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6
柯百龙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7
TAN KAY HWEE
运营中心总监
4,000,000.00
0.79%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合计
508,809,860.08
100.00%
-
-
(4) 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产品编码:SBMG70
募集资金规模:495,870,938.12元
认购金额上限:495,870,938.12元
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对象的姓名、职务与认购比例、劳动关系所属公司等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1
MA HONG
董事长办公室副总裁
2,000,000.00
0.4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
郑继萍
战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
陈靖
董事会办公室总监
12,000,000.00
2.4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
王公元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
李鹏
运营中心总监
4,500,000.00
0.9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
宋增超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
张雷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8
阮雪军
运营中心总监
4,500,000.00
0.9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9
吴悲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
赵国胜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1
夏大文
运营中心总监
12,000,000.00
2.4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2
付春霞
运营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3
李小光
运营中心总监
7,000,000.00
1.4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4
江润峰
运营中心工程师
6,500,000.00
1.3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5
高双
运营中心总监
4,000,000.00
0.8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6
杨维军
运营中心总监
4,800,000.00
0.9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17
职志壮
运营中心总监
8,220,000.00
1.6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8
张伟
运营中心总监
5,000,000.00
1.0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9
ZHOU BO
运营中心总监
5,500,000.00
1.1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0
马路
运营中心总监
4,000,000.00
0.8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1
张继伟
总裁办公室总监
4,000,000.00
0.8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2
张志伟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1,000,100.02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3
LI ZHIGUO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2,500,000.00
0.5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4
元琳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25
孟令款
总裁办公室总监
3,000,000.00
0.6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6
任亚然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7
LEE HOON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1,500,000.00
0.3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8
孟皓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3,199,920.00
0.6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9
卢军伟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0
兰志强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31
吴楠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2
DU GUOAN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3
杨伟民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5,200,000.00
1.05%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34
何明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5
黄炜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5,979,998.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36
彭震君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37
李峰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38
邓升成
总裁办公室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39
吴耆贤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0
刘忠明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1
WEI YING LU
总裁办公室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2
伍术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3
冯陈刚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3,000,000.00
0.6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4
刘家宏
运营中心总监
3,250,000.00
0.6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5
GAN DONG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2,000,000.00
2.4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6
张杨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工程师
12,000,000.00
2.4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7
戴俊燕
董事长办公室工程师
11,500,000.00
2.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8
李乾男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49
孙宝利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0
韩志永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1
吴屹东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2
张鑫鑫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3
丁艳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4
陈丹丹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5
史亚娟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6
刘璐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600,000.00
0.32%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7
马英岚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58
孙见鹏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299,950.00
0.2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59
赵峥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0
刘洁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1
张涛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2
尹海丰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3
闫旭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4
韩旭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5
刘立明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6
黄宏波
总裁办公室总监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7
胡昕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8
赖见涛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69
刘文凯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0
古美良
总裁办公室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1
郑象波
总裁办公室经理
1,400,000.00
0.2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2
陈军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3
蒋明峰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4
周银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5
张宏广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6
王骏卿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7
常睿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78
汪锡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79
范昊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80
陈群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81
谷银川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2
司敏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83
顾勋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84
沈冬冬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85
陈晗
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6
孔德鑫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87
赵振伟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88
尹扬扬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之分公司
89
杨柳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400,000.00
0.2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之分公司
90
王超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之分公司
91
俞佩佩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之分公司
92
马翰林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300,000.00
0.2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93
张明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94
郭亚东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5
叶本飞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96
张奇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100,000.00
0.2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97
孙政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98
张贝西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99
陈选虎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0
乔恺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1
宋宏光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2
张红超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3
张显良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4
李扬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5
马鹏伟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6
白心悟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7
叶青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08
吕晶晶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09
王长和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10
沈任远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11
李华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12
李敏增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13
段泽懿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14
张家瑞
总裁办公室总监
1,700,000.00
0.3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15
曹博林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16
孙婷
总裁办公室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17
任少娜
总裁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18
吴增泉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19
曹洪坤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120
王婧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1,500,000.00
0.3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21
黄泽群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22
张祖发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23
汪配焕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24
苏信政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300,000.00
0.2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25
刘松鹤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26
朱富先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1,500,000.00
0.3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27
王宝超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28
郗宁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29
孙闯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30
熊少游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31
李泽亚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32
刘项力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33
王子仪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34
符云飞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35
崔振东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300,000.00
0.2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36
王梓杰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500,000.00
0.3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37
陆勇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38
陶韬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39
周维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40
LEE JINYU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2,000,000.00
0.4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L
141
吴小鹏
运营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42
李慧樑
运营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43
张力
运营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44
赵俊
运营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45
程滢
运营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46
刘宁
运营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47
张法廷
运营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48
赵明琪
运营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49
贺谋飞
运营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50
宫光彩
运营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51
李号星
营销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52
陈惠明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53
黄建钦
总裁办公室经理
1,500,000.00
0.30%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54
王蕾
总裁办公室经理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55
张欣欣
市场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56
马晓鹏
市场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57
吴智伟
法务管理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58
何晶
人力资源中心经理
1,500,970.10
0.3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59
施潇静
人力资源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60
陈舟磊
董事会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61
马力
财务管理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2
陈瑶
财务管理中心经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序号
员工姓名
主要职务
认购金额(元)
资管计划认购比例
人员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理
163
卢慧文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64
丁林
中央计划与供应链中心经理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5
温文聪
企业信息技术部总监
12,000,000.00
2.4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6
丁鹏程
AI创新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7
金辉
董事长办公室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8
李沛沛
企业建设服务部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9
柏思
公司事务管理中心总监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70
王少华
公司事务管理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71
刘晟
制造和研发信息技术部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72
明先锋
制造和研发信息技术部经理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73
朱文武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300,000.00
0.2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74
李辉
运营中心工程师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75
孙兴敏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76
王家平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2,820,000.00
0.5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77
ZOU DALI ANG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总监
1,500,000.00
0.3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78
孟敬恒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179
黄国铭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工程师
1,200,000.00
0.24%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80
邵波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子公司
合计
495,870,938.12
100.00%
-
-
注1: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
注2:最终认购股数待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赵纶、孙坚、顾新理、刘焕新、叶春飞、陈恒泰、柯虹、ZHANG RUIYAN为退休返聘人员,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签署劳务合同。
(四)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根据本次发行中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安排,战略配售协议中已包含延期交付条款。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将在2026年 7月20日(T+2日)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发送的《配售结果通知书》中明确。
2026年7月13日(T-3日)之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中金公司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中金公司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6年7月15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战略配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2026年7月20日(T+2日)公布的《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五)限售期限
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续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为全力支持公司发展,上述人员作为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和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的份额持有人,
均承诺其获配份额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其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含)。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核查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2026年7月15日(T-1日)进行披露。
(七)申购款项缴纳及验资安排
2026年7月13日(T-3日)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6年7月22日(T+4日)前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相关承诺
依据《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签署参与长鑫科技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承诺函,对《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承诺。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和组织、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规则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互联网交易平台CA证书后方可参与本次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网下投资者CA证书即原网下IPO申购平台CA证书)。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6年7月9日(T-5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上述市值要求外,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于2026年7月9日(T-5日)至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中金公司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网址:https://zczipo.cicc.com.cn/)提交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上述文件需经过联席主承销商核查认证。如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网下投资者可在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使用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其他传送方式提交材料。上述文件需经过联席主承销商核查认证。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电话010-89620567。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CA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
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6、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应当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且持续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条件;
(3) 投资者应于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4) 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其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应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
(5) 符合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7、禁止参加本次网下询价和网下发行投资者的范围
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 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联席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 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 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 过去6个月内与联席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联席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 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或限制名单中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 信托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取证券一、二级市场价差为主要投资目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9)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10)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其他规则规定的不能参与新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除外,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除外。
8、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23,0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6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联席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填报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不满一个月的,请特别留意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7月6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联席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0、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除外。
11、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于2026年7月9日(T-5日)至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中金公司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网址:https://zczipo.cicc.com.cn/)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关联方信息表、网下投资者承诺函、出资人信息表(如需)、私募产品备案函(如需)等询价资格申请材料和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等全套资产证明材料。如不按要求提交,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安排。
网下机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信息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备案并具有科创板权限的数据为准。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未在上述规定时点前完成注册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自负。
系统递交方式如下:
1、注册及信息报备
投资者进入中金公司注册制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网址: https://zczipo.cicc.com.cn/)后,需根据网页右上角“网下投资者登录”进行登录注册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点击右上角“操作指引下载”选项可下载《科创板投资者操作指引》(如无法下载,请更新或更换浏览器),投资者需在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按照指引准确、完整地提交核查材料。
用户登录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中国大陆手机号码用以接收手机验证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由于联席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者材料核查过程中第一时间以短信或者电话反馈进展,请务必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持手机畅通。
2、提交投资者核查材料
投资者需按如下步骤提交核查材料:
第一步:点击“项目列表——正在发行项目——长鑫科技——进入询价”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填报页面;
第二步:提交投资者基本信息,通过关键字查找并选择正确的投资者全称,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时一致)、投资者协会编码(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5位编码)、联系人姓名、邮箱和办公电话。点击“保存及下一步”;
第三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并点击“保存及下一步”;
第四步:请阅读《承诺函》全部内容,点击“确认”进入下一步。一旦点击确认,视同为同意并承诺《承诺函》的全文内容;
第五步: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模板均在页面右侧的“模板下载”处)。
所有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应通过中金公司注册制 IPO 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提交核查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
3、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的特别要求
$ \textcircled{1} $在线签署电子版《承诺函》: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提交电子版《承诺函》。提交的方式为点击确认自动生成的电子版《承诺函》,一旦点击确认,视同为同意并承诺《承诺函》的全文内容,并承诺如实提供了本次网下发行所需的全部文件,保证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确认没有任何遗漏或误导。
$ \textcircled{2} $身份证明文件:所有投资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textcircled{3} $所有投资者均须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投资者需在
“下载模板”中下载模板,请勿擅自改动模板格式,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时需上传EXCEL版及盖章版PDF文档,EXCEL版及盖章版扫描件内容需保持一致,否则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视为无效。
$ \textcircled{4} $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和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则无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在“下载模板”中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时需上传EXCEL版及盖章版PDF文档,EXCEL版及盖章版扫描件内容需保持一致,否则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视为无效。
$ \textcircled{5} $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期货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或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等,均需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
$ \textcircled{6} $总资产规模证明文件:投资者需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投资者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相应模板,填写完整并上传,请勿擅自改动模板格式。《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估值日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规模证明的特别要求如下:
a)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账户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6日(T-8日)配售
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b) 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的总资产金额。
c)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由托管机构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等托管机构无法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应由托管机构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以及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总资产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电子版中的总资产金额与PDF盖章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如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报送证券业协会。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 \textcircled{7} $所有配售对象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并等待审核结果短信提示。
投资者须对其填写的信息的准确真实性、提交资料的准确完整性负责。投资者未按要求在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材料提交,或虽完成材料提交但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的,则将无法参加询价配售或者初步报价将被界定为无效报价。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备页面中的填写注意事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2026年7月9日(T-5日)的9:00-12:00,13:00-17:00及2026年7月10日(T-4
日)的9:00-12:00接听咨询电话,号码为010-89620567。
(三)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1、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6年7月9日,T-5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7月13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
2、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网下投资者内部独立撰写完成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含发行人基本面研究、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合理的估值定价模型、具体报价建议或者建议价格区间等内容。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
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3、特别提示:网下投资者应合理、审慎使用联席主承销商提供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公开或者泄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其内容,或者发表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相关不实或不当言论,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五)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于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且已开通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CA证书,成为互联网交易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和审慎报价进行承诺。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网下投资者须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 (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内如实填写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如实填写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7月6日,T-8日)的总资产。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一致;若不一致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
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 (2026年7月6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联席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资产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 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2) 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拟申购价格 $ \times $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 $ \times $ 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联席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3) 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 $ \times 2 3, 0 0 0 $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3、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 就同一次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后续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80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8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23,0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 网下投资者未在2026年7月10日(T-4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或未于2026年7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
(2) 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 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3,000万股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 单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80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 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所列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6) 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总资产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与提交至联席主承销商的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不相符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7) 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或限制名单中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未能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产品);
(9) 网下投资者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的,其报价为无效申报。
5、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下列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并公告:
(1) 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2) 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报价的;
(3) 委托他人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或者接受其他网下投资者的委托,代其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的,经行政许可的除外;
(4) 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机构或本人的估值定价方法、估值定价参数、有关报价信息,打听、收集、传播其他网下投资者的上述信息,或者网下投资者之间就上述信息进行协商报价的;
(5) 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的;
(6) 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的;
(7) 以“博入围”等目的故意压低、抬高报价,或者未审慎报价的;
(8) 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9) 接受发行人、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10) 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数量及(或)获配后持股数量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要求的;
(11) 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的;
(12) 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无定价依据的;
(13) 网上网下同时申购的;
(14) 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的;
(15) 未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定价依据不充分的;
(16) 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的;
(17) 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
(18) 未及时进行展期导致申购或者缴款失败的;
(19) 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等数据文件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形的;
(20) 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的数据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形的;
(21) 其他以任何形式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等影响网下发行秩序的情形。
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一)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原则
1、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截止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者的报价将被剔除,视为无效;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根据2024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
问》,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审慎评估确定的发行价格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 30%。
若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以及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信息将在2026年7月15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同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额,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如下信息:
(1) 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 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
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与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
2、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20家;少于20家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予以公告。
五、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6年7月 20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6年7月 16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
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战略配售回拨后、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6年7月14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6年7月16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6年7月16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6年7月20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6年7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于2026年7月 1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战略配售回拨后、超额配售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2026年7月14日(T-2日)优先回拨至网上发行,网上发行回拨数量为差额部分向下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剩余不足500股的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2026年7月16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8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超额配售前、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三)在网上发行(含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及战略配售回拨部分)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四)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6年7月17日(T+1日)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2026年7月16日(T日)完成回拨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一)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二)联席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两类:
1、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为A类投资者,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 $ R_{\mathrm{A}} $;
2、其他所有不属于A类的网下投资者为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 $ \mathrm{R_B}。 $
(三)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 $ \mathrm{R_{A}} $ $ \geqslant\mathrm{R_{B}} $ 。调整原则: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向A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如果A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
剩余部分可向B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2、向A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联席主承销商将向B类投资者配售,并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即 $ R_{A}\geqslant R_{B}。 $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四)配售数量的计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 $ \times $该类配售比例,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该配售对象的配售股数超过其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配售完毕。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五)网下比例限售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7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7月20日(T+2日)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数限售情况。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八、投资者缴款
(一)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
2026年7月13日(T-3日)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联席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6年7月22日(T+4日)前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网下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6年7月20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于2026年 7月20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22日(T+4日)刊登的《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异常名单或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异常名单或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三)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20日(T+2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九、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不足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优先回拨至网上发行,网上发行回拨数量为差额部分向下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剩余不足500股的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的 30%。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6年7月22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的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2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2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预计发行后总市值是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计算的总市值);
6、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7、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9、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以下简称“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中金公司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不超过100,321.3000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15% (不超过769,130.1608万股)的股票,并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由联席主承销商在2026年7月15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7
月17日(T+1日)《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绿鞋操作的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时间表如下: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
2026年7月9日
(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披露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
T-2日
2026年7月14日
(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
T-1日
2026年7月15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披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
T+1日
2026年7月17日
(周五)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2个工作日内
刊登《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上证发〔2026〕 41号)规定的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申报买入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且不得超过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
(2) 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或者等于发行价格的,可以在连续竞价阶段申报,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 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且不得超过最近成交价。
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未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购买发行人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数量的,可以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另外,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获授权联席
主承销商按前述规定,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因行使绿鞋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一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具体行使绿鞋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绿鞋未行使。(1)未进行超额配售;(2)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2、绿鞋全额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 15%,且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未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 15%的股票。
3、绿鞋部分行使。(1)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 15%,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证券。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 15%;(2)超额配售股数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 15%,未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未达到超额配售股数,因此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 15%的股票。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证券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证券数量限额的2个工作日内,发行人与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将披露下列情况:
(1)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证券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证券数量限额的日期;
(2)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是否实现预期达到的效果;
(3) 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证券数量;如未行使或部分行使,应
当说明买入发行人证券的数量及所支付的总金额、平均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
(4) 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
(5) 上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获授权的联席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证券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的,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上的股份和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份向同意延期交付股票的投资者交付。
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可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0个自然日内以超额配售股票所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支持股价,但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30个自然日之后或行使绿鞋后,将不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股价。
如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的,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内,将除购回股票使用的资金及划转给发行人增发股票部分的资金(如有)外的剩余资金,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交付,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十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纶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
联系人:袁园
电话:0551-67189988
(二)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9620567
(三)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0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051587、010-56051595
(四)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187109
(五)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551-62207156
(六)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8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81902089、0755-81902091
(七)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江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联系人:投资银行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40822、010-60840824、010-60840825
发行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盖章页)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01320337661
2026年 7月 9日
(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01030073870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盖章页)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800047469
(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盖章页)
GUOYUAN SECURITIES CO.LTD.
3101040372517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0304002831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