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计划暨拟继续增持的公告

木林森2026-07-09 00:00

摘要

1木林森控股股东、实控人孙清焕已完成前次增持计划,累计增持1312.56万股,金额约1.5亿元,持股比例升至38.06%。
2同时宣布新一轮增持计划,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继续增持1亿至1.5亿元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设价格区间。
3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承诺增持期间不减持。
4新增增持计划存在因市场或资金因素导致延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计划

暨拟继续增持的公告

孙清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孙清焕先生,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6年5月 27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至15,000万元(均含本数)。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7日期间,孙清焕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12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44%,增持总金额为149,983,828.00元(不含手续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清焕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新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计划自本次新增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0万元(均含本数)。

近日,公司收到孙清焕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及承诺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7日,孙清焕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3,12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8844%,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49,983,828元(不含手续费)。截至本公告日,孙清焕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孙清焕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64,876,8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8.0602%。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1) 本次具体增持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股)

增持金额(元)

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孙清焕

集中竞价

2026年5月27日

9,134,800

99,782,244

0.6155

孙清焕

集中竞价

2026年6月26日

3,578,500

45,212,447

0.2411

孙清焕

集中竞价

2026年6月29日

153,000

1,802,340

0.0103

孙清焕

集中竞价

2026年7月7日

259,300

3,186,797

0.0175

合计

--

13,125,600

149,983,828

0.8844

(2) 孙清焕先生本次增持前后,孙清焕先生和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孙清焕

合计持有股份

551,751,293

37.1758

564,876,893

38.06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937,823

9.294

141,219,223

9.51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3,813,470

27.8819

423,657,670

28.5452

孙项邦

合计持有股份

29,048,900

1.9573

29,048,900

1.95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048,900

1.9573

29,048,900

1.95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000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580,800,193

39.1331

593,925,793

40.01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986,723

11.2512

170,268,123

11.47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3,813,470

27.8819

423,657,670

28.5452

二、本次增持法律审核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在本次增持股份时不存在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新增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截至2026年 7月8日,孙清焕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64,876,8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8.0602%,孙清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项邦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93,925,7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0175%。

2、孙清焕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已披露其他增持计划: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于2026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和 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截至2026年7月7日,孙清焕先生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孙清焕先生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新增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增持金额:孙清焕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孙清焕先生将基于对木林森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木林森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锁定期安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10、本次新增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新增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孙清焕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及承诺函》。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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