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新能泰山2026-07-09 00:00

摘要

1新能泰山公告称,副总经理杨汉彦、罗鹏,总会计师郭瑞恒及副总经理兼董秘殷家宁因工作变动集体辞职。
2上述人员原定任期至2029年,辞职后杨、郭不再任职,罗、殷仍任子公司职务。
3离任人员未持股且已完成交接,公司称不影响经营。
4过渡期由总经理李景新负责财务,董事长李晓代行董秘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董秘。
5此次高管集体离任或涉及管理层调整。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汉彦先生、罗鹏先生,总会计师郭瑞恒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殷家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信。

因工作变动原因,杨汉彦先生、罗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郭瑞恒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殷家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人员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9年5月18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信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杨汉彦先生、郭瑞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罗鹏先生、殷家宁先生目前仍担任公司所属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后续公司将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2.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由总经理李景新先生全面负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李晓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87730881

传真:025-87730829

电子邮箱:lixiao@xntsgs.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1号楼

二、备查文件

  1. 相关人员的辞职信;
  1.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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