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临2026-52)

湖南黄金2026-07-09 00:00

摘要

1湖南黄金拟向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及天岳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天岳矿业和中南黄金冶炼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交易前湖南黄金集团持股35.06%,预计交易后增至38.66%(不含配套融资)。
3因触及30%要约收购线,集团承诺36个月不转让新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其免于发出要约。
4该事项尚需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持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集团”)、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湖南黄金天岳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湖南黄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5.06% ,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南黄金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将会有所增加(如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则湖南黄金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加至 38.66%)。

二、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中,湖南黄金集团已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并且,公司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相关方免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湖南黄金集团通过本次交易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可免于发出要约,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湖南黄金集团通过本次交易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免于发出要约。

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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