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华虹宏力2026-07-09 00:00

摘要

1华虹宏力于2026年7月8日获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具体包括向上海华虹集团等4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约1.91亿股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5.56亿元。
3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后续发行及披露事宜。
4此次重组获批标志着公司整合晶圆代工资源迈出关键一步。

证券代码:688347

证券简称:华虹宏力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宏力

公告编号:2026-039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华力微 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42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24,332,053股股份、向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0,761,109股股份、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056,014股股份、向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619,2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556,286,000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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