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8.81%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7.55%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请注明)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510100MAACK35Q85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关于减持宜
宾纸业股份触及 1%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 7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原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股份 2,2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本次减持后,蜀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8.81%下降至 7.55%。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58.8000
8.81
1,335.9200
7.55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2026/04/07-2026/07/08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的限制。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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