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软通动力2026-07-08 18:32

摘要

1软通动力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拟使用自有资金1.5亿至3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61.45元/股,预计回购244万至488万股(占总股本0.24%-0.47%),实施期限6个月;
2二是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及提供担保。
3会议全票通过,程序合规。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董事一致豁免会议通知时间,于2026年7月6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天文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45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41,009股至4,882,0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4%至 0.4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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