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新亚制程2026-07-08 00:00

摘要

1新亚制程及全资子公司新亚中宁就与宁波甬湶股权转让纠纷提起的诉讼,涉案金额约5.03亿元。
2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已由广东高院终审裁定移送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衢州中院已正式受理但尚未开庭。
3公司表示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4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诉讼。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50,308.70万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已确定管辖法院并获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中宁”)就与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湶”)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于2025年9月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提起合同撤销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50,308.70万元。珠海中院立案受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诉讼事项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被告宁波甬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对管辖权异议作出终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衢州中院处理。

目前,公司已收到衢州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衢州中院已正式受理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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