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莱士2026-07-08 00:00

摘要

1上海莱士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2.5亿元、不超过5亿元。
2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旨在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
3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全体董事承诺回购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要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股东会程序。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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