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思林杰2026-07-08 00:00

摘要

1思林杰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7元(含税),每股送红股0.4股。
2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权(息)日及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7月15日。
3本次分配后总股本增至93,338,000股。
4公告特别提示,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11元,显示公司2025年度处于亏损状态。
5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67元

每股派送红股0.4股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7/14

2026/7/15

2026/7/15

2026/7/15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6月29日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1.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7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66,890.00元,派送红股26,668,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3,338,000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7/14

2026/7/15

2026/7/15

2026/7/15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税

前每股人民币0.067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203元(其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7元,扣税0.0067元;每股送红股0.4股,扣税0.04元,共计每股扣税0.046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03元(其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7元,扣税0.0067元;每股送红股0.4股,扣税0.04元,共计每股扣税0.046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67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送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66,670,000

26,668,000

93,338,000

1、A股

66,670,000

26,668,000

93,338,000

三、股份总数

66,670,000

26,668,000

93,338,000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93,338,000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11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184660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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