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摘要
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7260000000
Chengdu Haoneng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CMS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零二六年七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豪26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70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80,000万元(1,800万张,180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80,000万元(1,800万张,180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年7月10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6年6月15日至2032年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6月2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2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32年6月14日)止(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开展定期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1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116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80,00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4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6年7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 26转债”,债券代码“113705”。
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Chengdu Haoneng Technology Co., Ltd.
设立日期
2006年9月25日
股票上市地
上交所
股票代码
603809
股票简称
豪能股份
注册资本
920,288,807元(截至最后一次工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
向星星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邮政编码
610100
联系电话
028-86216886
传真
028-86216888
电子邮件
bgs@cdhntech.com
公司网站
www.cdhntech.com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五金交电制品,塑料制品;汽车(不含小轿车)及摩托车销售;销售:有色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材(不含油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自股份公司设立至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之前股本变动情况
1、2008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年3月5日,公司前身成都豪能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成都豪能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成都豪能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协商一致以截至2008年2月29日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净资产71,107,103.25元为基础,其中 70,000,000.00元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部分1,107,103.25元计入资本公
积,将豪能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上述出资事宜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华信验(2008)12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8年3月4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08)第 6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2月29日,豪能股份净资产评估值为8,490.02万元。
2008年3月28日,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核准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5101120000023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向朝东
2,000.00
28.5714%
21
谢辞
100.00
1.4286%
2
廖新民
480.00
6.8571%
22
杨识蓉
100.00
1.4286%
3
宋英
345.00
4.9286%
23
赵杰霖
100.00
1.4286%
4
卢小波
330.00
4.7143%
24
张勇
100.00
1.4286%
5
王晓戎
235.00
3.3571%
25
李斌
100.00
1.4286%
6
杨燕
200.00
2.8571%
26
李佳烊
100.00
1.4286%
7
贾登海
200.00
2.8571%
27
潘援朝
80.00
1.1429%
8
向明强
200.00
2.8571%
28
张正义
80.00
1.1429%
9
杜庭强
200.00
2.8571%
29
张凌慧
50.00
0.7143%
10
姜国清
200.00
2.8571%
30
扶平
50.00
0.7143%
11
陈黎
190.00
2.7143%
31
杨光地
50.00
0.7143%
12
邵国强
150.00
2.1429%
32
董燕鹤
50.00
0.7143%
13
吴勇
150.00
2.1429%
33
李晓红
50.00
0.7143%
14
谢进
150.00
2.1429%
34
焦永胜
50.00
0.7143%
15
胡长英
150.00
2.1429%
35
陈荻
50.00
0.7143%
16
吴洪
130.00
1.8571%
36
喻歆舟
40.00
0.5714%
17
李勇刚
120.00
1.7143%
37
刘康
30.00
0.4286%
18
张化
110.00
1.5714%
38
肖兴伟
30.00
0.4286%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9
吴斌
100.00
1.4286%
39
李奕佚
30.00
0.4286%
20
曾萍
100.00
1.4286%
40
胡颖
20.00
0.2857%
合计
7,000.00
100.0000%
2、2008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304.22万元
2008年10月28日,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决定向王梅、徐文等56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304.22万股,每股价格为1.52元,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7,304.22万元。
2008年12月9日,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君和验字(2008)第202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12月5日,公司已收到王梅、徐文等56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4.22万元。
本次增资的原因为:2008年11月,公司受让长江机械51名股东 2.52%的股份,并给予其置换为豪能股份股份的选择权,其中45名选择参与本次增资置换为豪能股份股份;另外11名增资的股东为外部财务投资者。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1.52元/股。2008年11月,公司受让长江机械股份的价格为1.65元/股,扣除股权转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本次增资价格定为1.52元/股。
2008年12月19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向朝东
2,000.00
28.5714%
2,000.00
27.3814%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2
廖新民
480.00
6.8571%
480.00
6.5715%
3
宋英
345.00
4.9286%
345.00
4.7233%
4
卢小波
330.00
4.7143%
330.00
4.5179%
5
王晓戎
235.00
3.3571%
235.00
3.2173%
6
杜庭强
200.00
2.8571%
200.00
2.7381%
7
贾登海
200.00
2.8571%
200.00
2.7381%
8
杨燕
200.00
2.8571%
200.00
2.7381%
9
向明强
200.00
2.8571%
200.00
2.7381%
10
姜国清
200.00
2.8571%
200.00
2.7381%
11
陈黎
190.00
2.7143%
190.00
2.6012%
12
邵国强
150.00
2.1429%
150.00
2.0536%
13
吴勇
150.00
2.1429%
150.00
2.0536%
14
谢进
150.00
2.1429%
150.00
2.0536%
15
胡长英
150.00
2.1429%
150.00
2.0536%
16
吴洪
130.00
1.8571%
130.00
1.7798%
17
李勇刚
120.00
1.7143%
120.00
1.6429%
18
张化
110.00
1.5714%
110.00
1.5060%
19
吴斌
100.00
1.4286%
100.00
1.3691%
20
曾萍
100.00
1.4286%
100.00
1.3691%
21
谢辞
100.00
1.4286%
100.00
1.3691%
22
杨识蓉
100.00
1.4286%
100.00
1.3691%
23
赵杰霖
100.00
1.4286%
100.00
1.3691%
24
张勇
100.00
1.4286%
100.00
1.3691%
25
李斌
100.00
1.4286%
100.00
1.3691%
26
李佳烊
100.00
1.4286%
100.00
1.3691%
27
潘援朝
80.00
1.1429%
80.00
1.0953%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28
张正义
80.00
1.1429%
80.00
1.0953%
29
董燕鹤
50.00
0.7143%
50.00
0.6845%
30
张凌慧
50.00
0.7143%
50.00
0.6845%
31
扶平
50.00
0.7143%
50.00
0.6845%
32
杨光地
50.00
0.7143%
50.00
0.6845%
33
李晓红
50.00
0.7143%
50.00
0.6845%
34
焦永胜
50.00
0.7143%
50.00
0.6845%
35
陈荻
50.00
0.7143%
50.00
0.6845%
36
申利华
-
-
50.00
0.6845%
37
喻歆舟
40.00
0.5714%
40.00
0.5476%
38
王云厅
-
-
31.00
0.4244%
39
刘康
30.00
0.4286%
30.00
0.4107%
40
肖兴伟
30.00
0.4286%
30.00
0.4107%
41
李奕佚
30.00
0.4286%
30.00
0.4107%
42
李甫柏
-
-
30.00
0.4107%
43
许洁
-
-
30.00
0.4107%
44
胡颖
20.00
0.2857%
20.00
0.2738%
45
刘长青
-
-
20.00
0.2738%
46
田华
-
-
20.00
0.2738%
47
王丽平
-
-
20.00
0.2738%
48
王明成
-
-
20.00
0.2738%
49
王梅
-
-
10.00
0.1369%
50
徐文
-
-
10.00
0.1369%
51
杜开泸
-
-
7.09
0.0971%
52
张忠
-
-
5.00
0.0685%
53
刘友群
-
-
4.50
0.0616%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54
孙光其
-
-
2.44
0.0334%
55
陈家培
-
-
2.25
0.0308%
56
王露云
-
-
2.02
0.0277%
57
刘守华
-
-
2.00
0.0274%
58
李孝伦
-
-
1.92
0.0263%
59
阮家中
-
-
1.86
0.0255%
60
黎忠伟
-
-
1.86
0.0254%
61
宋梅
-
-
1.86
0.0254%
62
郭在伦
-
-
1.77
0.0242%
63
李润华
-
-
1.68
0.0230%
64
任小伯
-
-
1.67
0.0229%
65
王义远
-
-
1.67
0.0229%
66
陈建平
-
-
1.57
0.0215%
67
黄方涛
-
-
1.53
0.0209%
68
李晋
-
-
1.47
0.0201%
69
黄代明
-
-
1.38
0.0188%
70
朱章华
-
-
1.27
0.0174%
71
陈德明
-
-
1.25
0.0171%
72
王玉林
-
-
1.22
0.0167%
73
陆清飞
-
-
0.97
0.0132%
74
曾克林
-
-
0.91
0.0125%
75
柳永春
-
-
0.83
0.0113%
76
余玲
-
-
0.83
0.0113%
77
郑文书
-
-
0.76
0.0104%
78
马恩伦
-
-
0.72
0.0098%
79
唐贵宣
-
-
0.69
0.0094%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80
黄刚
-
-
0.68
0.0092%
81
黄丽君
-
-
0.68
0.0092%
82
黄素萍
-
-
0.60
0.0082%
83
胡兴格
-
-
0.59
0.0081%
84
江显荣
-
-
0.57
0.0078%
85
李玉莲
-
-
0.54
0.0074%
86
陈华
-
-
0.53
0.0073%
87
陈蓉
-
-
0.52
0.0071%
88
谭功德
-
-
0.48
0.0065%
89
韩庆
-
-
0.46
0.0062%
90
陆龙
-
-
0.45
0.0062%
91
郑洪
-
-
0.45
0.0061%
92
罗安秀
-
-
0.44
0.0060%
93
易显明
-
-
0.44
0.0060%
94
韩本利
-
-
0.42
0.0057%
95
黄熙明
-
-
0.41
0.0055%
96
唐泽永
-
-
0.05
0.0006%
合计
7,000.00
100.0000%
7,304.22
100.0000%
3、2009年7月,股权转让
2009年7月2日,股东张凌慧与陈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陈黎。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张凌慧
陈黎
50.00
4.00
20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两人为朋友关系,同时入股公司,张凌慧因资金紧
张自愿退出,两人协议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4元/股,价格经协商确定,与正在协商引入的财务投资者保持价格一致。
4、2009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万元
2009年7月27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议案》,决定向法人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胡卫红、吴少萍非公开发行新股695.78万股,价格确定为4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304.22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上述增资事宜已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君和验字(2009)第2010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的原因为引入财务投资者。本次增资的价格为4元/股,协商确定。
2009年8月14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豪能股份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豪能股份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向朝东
2000.00
27.3814%
2000.00
25.0000%
2
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
-
-
500.00
6.2500%
3
廖新民
480.00
6.5715%
480.00
6.0000%
4
宋英
345.00
4.7233%
345.00
4.3125%
5
卢小波
330.00
4.5179%
330.00
4.1250%
6
陈黎
240.00
3.2858%
240.00
3.0000%
7
王晓戎
235.00
3.2173%
235.00
2.9375%
8
杜庭强
200.00
2.7381%
200.00
2.5000%
9
贾登海
200.00
2.7381%
200.00
2.5000%
10
杨燕
200.00
2.7381%
200.00
2.5000%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1
向明强
200.00
2.7381%
200.00
2.5000%
12
姜国清
200.00
2.7381%
200.00
2.5000%
13
邵国强
150.00
2.0536%
150.00
1.8750%
14
吴勇
150.00
2.0536%
150.00
1.8750%
15
谢进
150.00
2.0536%
150.00
1.8750%
16
胡长英
150.00
2.0536%
150.00
1.8750%
17
吴洪
130.00
1.7798%
130.00
1.6250%
18
李勇刚
120.00
1.6429%
120.00
1.5000%
19
张化
110.00
1.5060%
110.00
1.3750%
20
胡卫红
-
-
100.00
1.2500%
21
吴斌
100.00
1.3691%
100.00
1.2500%
22
曾萍
100.00
1.3691%
100.00
1.2500%
23
谢辞
100.00
1.3691%
100.00
1.2500%
24
杨识蓉
100.00
1.3691%
100.00
1.2500%
25
赵杰霖
100.00
1.3691%
100.00
1.2500%
26
张勇
100.00
1.3691%
100.00
1.2500%
27
李斌
100.00
1.3691%
100.00
1.2500%
28
李佳烊
100.00
1.3691%
100.00
1.2500%
29
吴少萍
-
-
95.78
1.1973%
30
潘援朝
80.00
1.0953%
80.00
1.0000%
31
张正义
80.00
1.0953%
80.00
1.0000%
32
董燕鹤
50.00
0.6845%
50.00
0.6250%
33
扶平
50.00
0.6845%
50.00
0.6250%
34
杨光地
50.00
0.6845%
50.00
0.6250%
35
李晓红
50.00
0.6845%
50.00
0.6250%
36
焦永胜
50.00
0.6845%
50.00
0.6250%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37
陈荻
50.00
0.6845%
50.00
0.6250%
38
申利华
50.00
0.6845%
50.00
0.6250%
39
喻歆舟
40.00
0.5476%
40.00
0.5000%
40
王云厅
31.00
0.4244%
31.00
0.3875%
41
刘康
30.00
0.4107%
30.00
0.3750%
42
肖兴伟
30.00
0.4107%
30.00
0.3750%
43
李奕佚
30.00
0.4107%
30.00
0.3750%
44
李甫柏
30.00
0.4107%
30.00
0.3750%
45
许洁
30.00
0.4107%
30.00
0.3750%
46
胡颖
20.00
0.2738%
20.00
0.2500%
47
刘长青
20.00
0.2738%
20.00
0.2500%
48
田华
20.00
0.2738%
20.00
0.2500%
49
王丽平
20.00
0.2738%
20.00
0.2500%
50
王明成
20.00
0.2738%
20.00
0.2500%
51
王梅
10.00
0.1369%
10.00
0.1250%
52
徐文
10.00
0.1369%
10.00
0.1250%
53
杜开泸
7.09
0.0971%
7.09
0.0886%
54
张忠
5.00
0.0685%
5.00
0.0625%
55
刘友群
4.50
0.0616%
4.50
0.0563%
56
孙光其
2.44
0.0334%
2.44
0.0305%
57
陈家培
2.25
0.0308%
2.25
0.0281%
58
王露云
2.02
0.0277%
2.02
0.0253%
59
刘守华
2.00
0.0274%
2.00
0.0250%
60
李孝伦
1.92
0.0263%
1.92
0.0240%
61
阮家中
1.86
0.0255%
1.86
0.0233%
62
黎忠伟
1.86
0.0254%
1.86
0.0232%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63
宋梅
1.86
0.0254%
1.86
0.0232%
64
郭在伦
1.77
0.0242%
1.77
0.0221%
65
李润华
1.68
0.0230%
1.68
0.0210%
66
任小伯
1.67
0.0229%
1.67
0.0209%
67
王义远
1.67
0.0229%
1.67
0.0209%
68
陈建平
1.57
0.0215%
1.57
0.0196%
69
黄方涛
1.53
0.0209%
1.53
0.0191%
70
李晋
1.47
0.0201%
1.47
0.0184%
71
黄代明
1.38
0.0188%
1.38
0.0172%
72
朱章华
1.27
0.0174%
1.27
0.0159%
73
陈德明
1.25
0.0171%
1.25
0.0156%
74
王玉林
1.22
0.0167%
1.22
0.0153%
75
陆清飞
0.97
0.0132%
0.97
0.0121%
76
曾克林
0.91
0.0125%
0.91
0.0114%
77
柳永春
0.83
0.0113%
0.83
0.0103%
78
余玲
0.83
0.0113%
0.83
0.0103%
79
郑文书
0.76
0.0104%
0.76
0.0095%
80
马恩伦
0.72
0.0098%
0.72
0.0089%
81
唐贵宣
0.69
0.0094%
0.69
0.0086%
82
黄刚
0.68
0.0092%
0.68
0.0084%
83
黄丽君
0.68
0.0092%
0.68
0.0084%
84
黄素萍
0.60
0.0082%
0.60
0.0075%
85
胡兴格
0.59
0.0081%
0.59
0.0074%
86
江显荣
0.57
0.0078%
0.57
0.0071%
87
李玉莲
0.54
0.0074%
0.54
0.0068%
88
陈华
0.53
0.0073%
0.53
0.0066%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89
陈蓉
0.52
0.0071%
0.52
0.0064%
90
谭功德
0.48
0.0065%
0.48
0.0059%
91
韩庆
0.46
0.0062%
0.46
0.0057%
92
陆龙
0.45
0.0062%
0.45
0.0056%
93
郑洪
0.45
0.0061%
0.45
0.0056%
94
罗安秀
0.44
0.0060%
0.44
0.0055%
95
易显明
0.44
0.0060%
0.44
0.0055%
96
韩本利
0.42
0.0057%
0.42
0.0052%
97
黄熙明
0.41
0.0055%
0.41
0.0051%
98
唐泽永
0.05
0.0006%
0.05
0.0006%
合计
7,304.22
100.0000%
8,000.00
100.0000%
5、2011年11月,股权转让
2011年11月27日,股东胡长英与徐应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徐应超。
2011年11月28日,股东向明强、谢进、曾萍、张化、吴洪与徐应超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200万股、140万股、100万股、90万股和 8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徐应超。
2011年11月28日,股东张正义与杜庭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8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杜庭强。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向明强
徐应超
200.00
2.00
400.00
胡长英
150.00
300.00
谢进
140.00
280.00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曾萍
100.00
200.00
张化
90.00
180.00
吴洪
80.00
160.00
张正义
杜庭强
80.00
2.00
16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公司撤回首发申请材料后,部分股东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元/股,协商确定。
6、2011年12月,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28日,股东肖兴伟与杜庭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杜庭强。
2011年12月30日,股东李奕佚与杜庭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杜庭强。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肖兴伟
杜庭强
30.00
2.00
60.00
李奕佚
30.00
6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公司撤回前次首发申请材料后,部分股东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元/股,协商确定。
7、2013年4月,股权转让
2013年4月29日,股东宋英、卢小波、杨光地、田华与向星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345万股、330万股、50万股和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向星星。
2013年4月29日,股东邵国强、吴斌、董燕鹤与向朝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150万股、100万股和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向朝明。
2013年4月29日,股东焦永胜与杨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杨燕。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宋英
向星星
345.00
5.00
1,725.00
卢小波
330.00
1,650.00
杨光地
50.00
250.00
田华
20.00
100.00
邵国强
向朝明
150.00
750.00
吴斌
100.00
500.00
董燕鹤
50.00
250.00
焦永胜
杨燕
50.00
25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部分股东较入股价已获得较高回报,自愿退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元/股,参照2012年末的每股净资产协商确定。
8、2013年10月,股权转让
2013年10月25日,股东谢辞与张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张勇。
2013年10月25日,豪能股份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权的议案》,拟定将回购400万股公司股份,每股价格人民币5元,该部分股权将用于激励公司管理层。
2013年10月26日,股东陈黎与豪能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4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豪能股份。
2013年10月26日,股东王晓戎与豪能股份、杨燕、扶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160万股、55万股和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豪能股份、杨燕和扶平。
2013年10月26日,股东李晓红、申利华与向朝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分别将其持有的50万股、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向朝明。
2013年10月26日,股东李甫柏与李勇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李勇刚。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谢辞
张勇
100.00
5.00
500.00
陈黎
豪能股份
240.00
1,200.00
王晓戎
豪能股份
160.00
800.00
杨燕
55.00
275.00
扶平
20.00
100.00
李晓红
向朝明
50.00
250.00
申利华
50.00
250.00
李甫柏
李勇刚
30.00
15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部分股东较入股价已获得较高回报,自愿退出,公司管理人员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部分股份,豪能股份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激励公司管理层。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元/股,协商确定。
9、2014年2月,股权转让
2014年2月26日,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锦江民初字第623号民事调解书,股东廖新民因与赵明惠离婚,将其持有的110万股公司股份分给赵明惠。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廖新民
赵明惠
110.00
10、2014年3月,股权转让
2014年3月31日,股东赵杰霖与赵明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的1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赵明惠。
2014年3月31日,股东潘援朝与黄英兰、祁凤、杜庭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30万股、30万股和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黄英兰、祁凤、杜庭强。
2014年3月31日,股东王明成与祁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祁凤。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赵杰霖
赵明惠
100.00
1.00
100.00
潘援朝
黄英兰
30.00
5.00
150.00
祁凤
30.00
150.00
杜庭强
20.00
100.00
王明成
祁凤
20.00
100.00
注:赵杰霖与赵明惠为母子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1、赵杰霖为赵明惠的儿子,双方协议转让;2、潘援朝退休后自愿退出;3、王明成从事汽车制造相关工作,出于同业关联考虑,将股份转出。
赵杰霖转让给赵明惠的价格为1元/股;潘援朝转让给黄英兰、祁凤、杜庭强,以及王明成转让给祁凤的价格为5元/股,协商确定。
11、2014年4月,股权转让
2014年4月3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库存股的议案》,公司拟将2013年回购的400万股股权转让给部分管理层及投资者,转让价格为每股5元。
2014年4月30日,豪能股份分别与杜庭强、张勇、王丽平、王梅、张诚、王晓波签订《库存股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豪能股份
杜庭强
173.00
5.00
865.00
张勇
100.00
500.00
王丽平
70.00
350.00
王梅
30.00
150.00
张诚
15.00
75.00
王晓波
12.00
6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豪能股份将库存股转让给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的管理人员,在管理人员未满额购买后,部分外部投资者有购买意愿,双方协议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元/股,经协商确定。
12、2014年10月,股权转让
2014年10月15日,股东杜庭强与肖秀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2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肖秀山。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杜庭强
肖秀山
12.00
5.00
6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肖秀山作为公司外部顾问,在热处理加工方面对公司帮助较大,双方协议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元/股,经协商确定。
13、2014年11月,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13日,股东喻歆舟与付黎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4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付黎明。
2014年11月15日,股东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李质健、吴少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李质健、吴少萍。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金额(万元)
喻歆舟
付黎明
40.00
1.00
40.00
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
李质健
250.00
6.50
1,625.00
吴少萍
250.00
6.50
1,625.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1、付黎明为喻歆舟的舅舅,双方协议转让;2、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豪能股份股份转让给自身股东及股东的关联方。
喻歆舟转让给付黎明的股权价格为1元/股,协商确定。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给李质健和吴少萍的股权价格为6.50元/股,协商确定。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豪能股份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向朝东
2,000.00
25.0000%
43
陈家培
2.25
0.0281%
2
徐应超
760.00
9.5000%
44
王露云
2.02
0.0253%
3
向星星
745.00
9.3125%
45
刘守华
2.00
0.0250%
4
杜庭强
521.00
6.5125%
46
李孝伦
1.92
0.0240%
5
向朝明
400.00
5.0000%
47
阮家中
1.86
0.0233%
6
廖新民
370.00
4.6250%
48
黎忠伟
1.86
0.0232%
7
吴少萍
345.78
4.3223%
49
宋梅
1.86
0.0232%
8
杨燕
305.00
3.8125%
50
郭在伦
1.77
0.0221%
9
张勇
300.00
3.7500%
51
李润华
1.68
0.0210%
10
李质健
250.00
3.1250%
52
任小伯
1.67
0.0209%
11
赵明惠
210.00
2.6250%
53
王义远
1.67
0.0209%
12
贾登海
200.00
2.5000%
54
陈建平
1.57
0.0196%
13
姜国清
200.00
2.5000%
55
黄方涛
1.53
0.0191%
14
吴勇
150.00
1.8750%
56
李晋
1.47
0.018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5
李勇刚
150.00
1.8750%
57
黄代明
1.38
0.0172%
16
胡卫红
100.00
1.2500%
58
朱章华
1.27
0.0159%
17
杨识蓉
100.00
1.2500%
59
陈德明
1.25
0.0156%
18
李斌
100.00
1.2500%
60
王玉林
1.22
0.0153%
19
李佳烊
100.00
1.2500%
61
陆清飞
0.97
0.0121%
20
王丽平
90.00
1.1250%
62
曾克林
0.91
0.0114%
21
扶平
70.00
0.8750%
63
柳永春
0.83
0.0103%
22
吴洪
50.00
0.6250%
64
余玲
0.83
0.0103%
23
陈荻
50.00
0.6250%
65
郑文书
0.76
0.0095%
24
祁凤
50.00
0.6250%
66
马恩伦
0.72
0.0089%
25
付黎明
40.00
0.5000%
67
唐贵宣
0.69
0.0086%
26
王梅
40.00
0.5000%
68
黄刚
0.68
0.0084%
27
王云厅
31.00
0.3875%
69
黄丽君
0.68
0.0084%
28
刘康
30.00
0.3750%
70
黄素萍
0.60
0.0075%
29
许洁
30.00
0.3750%
71
胡兴格
0.59
0.0074%
30
黄英兰
30.00
0.3750%
72
江显荣
0.57
0.0071%
31
张化
20.00
0.2500%
73
李玉莲
0.54
0.0068%
32
胡颖
20.00
0.2500%
74
陈华
0.53
0.0066%
33
刘长青
20.00
0.2500%
75
陈蓉
0.52
0.0064%
34
张诚
15.00
0.1875%
76
谭功德
0.48
0.0059%
35
王晓波
12.00
0.1500%
77
韩庆
0.46
0.0057%
36
肖秀山
12.00
0.1500%
78
陆龙
0.45
0.0056%
37
谢进
10.00
0.1250%
79
郑洪
0.45
0.0056%
38
徐文
10.00
0.1250%
80
罗安秀
0.44
0.0055%
39
杜开泸
7.09
0.0886%
81
易显明
0.44
0.0055%
40
张忠
5.00
0.0625%
82
韩本利
0.42
0.0052%
41
刘友群
4.50
0.0563%
83
黄熙明
0.41
0.005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42
孙光其
2.44
0.0305%
84
唐泽永
0.05
0.0006%
合计
8,000.00
100.00%
注:豪能股份股东江显荣因病去世,其所持有的豪能股份0.57万股股份将在其遗产分割完成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演变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4号)核准,2017年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豪能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17年11月 28日在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6,67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106,670,000.00元,公司证券代码:603809。该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50247号《验资报告》。
2018年2月8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2、2018年10月,股本转增
根据公司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0,66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667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总额42,668,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42,668,000.00元。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149,338,000.00元。
2018年10月22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3、2019年6月,股本转增
根据公司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4,933.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466.9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共计转增股本总额59,735,2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59,735,200.00元。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209,073,200.00元。
2019年6月21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4、2020年11月,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148名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31元,实际增加注册资本7,27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216,348,200.00元。2020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取得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0年11月23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5、2021年8月,股本转增
根据公司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16,348,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总额86,539,28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86,539,280元。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为302,887,480元。
2021年8月5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6、2022年7月,股本转增
根据公司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02,887,4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3股。前述利润分配方案转增完成后,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393,753,724股。
2022年7月29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7、2023年5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37,466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393,016,258股。
8、2024年5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豪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62”)自2023年6月1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16股,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393,016,574股。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
公司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时,以总股本393,016,574股为基数,按前述每股转增比例,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581,664,530股。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93,022,520股为基数,按前述每股转增比例,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581,673,330股。
9、2025年4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豪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62”)自2023年6月1日开始转股,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豪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641,200,503股。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0.3股。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41,200,503股为基数,按前述每股转增比例,豪能股份的总股本变更为833,560,654股。
10、2025年10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公司于2024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豪24转债”,债券代码“113690”)自2025年4月29日开始转股。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截至 2025年10月10日,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920,288,807股。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20,288,807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920,288,807
100.00
三、股份总数
920,288,807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有限售条件股数量(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状态
数量(股)
1
向朝东
境内自然人
14.92
137,265,856
-
无
-
2
徐应超
境内自然人
5.67
52,161,026
-
无
-
3
向星星
境内自然人
5.56
51,131,531
-
无
-
4
向朝明
境内自然人
2.98
27,453,171
-
无
-
5
杜庭强
境内自然人
2.61
24,048,461
-
无
-
6
杨燕
境内自然人
2.36
21,734,062
-
无
-
7
张勇
境内自然人
2.36
21,731,980
-
无
-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有限售条件股数量(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状态
数量(股)
8
贾登海
境内自然人
1.49
13,726,586
-
无
-
9
吴勇
境内自然人
1.15
10,626,672
-
无
-
10
李勇刚
境内自然人
0.76
6,965,826
-
无
-
合计
-
39.86
366,845,171
-
-
-
注:发行人股东向朝东与徐应超为舅甥关系、向朝东与向星星为父女关系、向朝东与向朝明为兄弟关系、向朝东与杜庭强为舅甥关系。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向朝东先生持有公司 14.92%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017年9月,公司股东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向朝明先生、徐应超先生和杜庭强先生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各方约定行使公司重大事项股东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并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2021年11月,公司股东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向朝明先生、徐应超先生、杜庭强先生经共同协商,签署了《关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徐应超先生、杜庭强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和向朝明先生继续履行《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公司一致行动人变更为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和向朝明先生,三人所持公司的股份仍合并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850,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6%。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结构如下:

根据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各方同意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求同存异,顾及大局和整体利益,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对于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各方应在公司召开审议该等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前,进行充分的预先沟通,并将形成的一致意见作为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表决的依据;如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后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向朝东意见为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表决的依据;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各方均为公司股东期间内有效。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向朝明先生。公司各共同实际控制人简历情况如下:
向朝东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长安机器制造厂部门负责人、厂长助理,重庆跨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江机械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豪能董事,以及曾任公司董事长。
向星星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四川省人防办,曾任公司采购部副部长、副董事长,昊轶强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向朝明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泸州豪能建设指挥
部指挥长。
五、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传动系统相关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航空航天零部件的高端精密制造以及机器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依托在同步器系统产品中已形成的研发设计、工艺技术、客户以及制造、品控等优势,一方面不断延展覆盖汽车零部件产品品类,加大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客户开发;一方面借力汽车产业链与机器人产业链的协同共促,拓展产品系列,拓宽产品应用领域,顺利切入机器人零部件领域。
同时,随着2020年对昊轶强收购的完成,公司顺利切入航空业务板块,且通过资源整合、共享、优化等,加强与昊轶强优势互补,提升昊轶强盈利能力。
2、发行人主营产品
公司主营产品为汽车零部件、航空零部件以及机器人关节减速器等,其中汽车零部件主要包括同步器系统产品、差速器系统产品、电机轴产品、减速器系统产品等,此外还涉及定子转子、离合器系统零件、商用车AMT行星机构零件、轨道交通传动系统零件等;航空零部件主要为受托加工相关零部件产品;机器人关节减速器主要为机器人关节用行星结构减速器等产品。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自创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通过自研与外购并举方式,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丰富产品系列,促进汽车零部件与航空零部件业务纵深发展,并借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技术、人才等与机器人行业的重合,将主业有效延伸至机器人零部件领域。发行人一方面苦修内功,一方面开放创新有效借力,不断夯实并提升公司业务实力及竞争优势。
在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加工领域,公司沉浸行业多年,已经逐步成为国内同步
器齿环产品行业优势领先企业,品牌及品质获国内众多知名车企认可。根据中金公司出具的研究报告推算,公司在国内同步器市场的占有率已经超过 30%。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公司已成功布局差速器、电机轴、精密减速器等传动系统关键零部件,且系国内为数不多的在差速器生产方面具有包含铸造工艺的较完整产业链的公司之一。此外,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分别入选国家工信部第三批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全资子公司重庆豪能于2022年入选“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航空航天领域,公司通过收购昊轶强,进军航空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通过设立豪能空天,进入航天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昊轶强于2022年入选“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加工质量、交货周期、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均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多次荣获客户“优秀供应商”等荣誉。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战略合作构建客户优势
公司深耕汽车传动系统领域,打造“产品+服务+创新”三维协同模式,实现从单一零件到总成系统的业务升级,与麦格纳、采埃孚、舍弗勒、博格华纳、汇川、大众、一汽、比亚迪、吉利、重汽、法士特等一批国内外优秀企业建立了深厚合作关系,并在新领域、新技术方向共同探索,形成深度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长期合作模式,有利于公司开发和拓展新产品、新业务。同时,昊轶强客户是我国航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出口主要单位、民机零部件重要制造商,国家重点优势企业。
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及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未来新产品、新客户的开发和拓展,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之一。
2、完整产业链强化交付优势
公司具备自主研发、模具设计制造、铜合金铸造、球墨铸铁、热锻、冷锻、温锻、旋锻、高速锻、复合加工、磨齿、滚齿、挤齿、热表处理、激光焊接、在线检测、试验验证和总成装配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制造能力,实现从设计、模具
到成品的自主可控。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能根据不同客户、不同车型的配套要求快速切换生产模式,提供多样化、定制化零部件产品,为公司建立了坚实的交付优势。
同时,公司近年来不断提升自身装备优势,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及自动化改造设备打造智能化、精细化工厂,既能保证规模化生产,又能实施精准化控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同步配合客户的生产销售需求,在成本可控、质量可控的同时,确保交期可控。
3、技术研发驱动创新优势
公司积极响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与智能制造,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平台与省级技术中心及相关检测实验室,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推动“人机料法环”全面改进,建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研发团队,并在材料研发、成型工艺和精密加工等核心制造环节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具备为客户提供从系统开发设计、虚拟仿真验证到批量生产交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面对新能源与智能化转型催生的技术迭代加速趋势,公司构建了技术产业化、装备自动化、研发制造一体化的新质生产力体系,推动公司从单一零件制造向系统级解决方案升级,拓宽公司的产品系列及应用领域,从汽车零部件延展至机器人零部件,在技术变革浪潮中持续巩固“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产业共生优势,与客户形成同步开发、敏捷响应、协同发展的健康互动模式。
4、文化包容催生团队优势
公司秉承“诚信、创新、求实、高效”的价值观,依托包容、创新的企业文化,充分发掘和激发个体潜能并为其提供可全面发挥个人价值的舞台空间。优秀的文化铸造了一支高度稳定且卓越的核心团队,其中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具备出众的专业能力、深厚的行业背景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部分核心管理成员更在公司内部深耕细作三十余年,确保了公司发展的连续性和高效运作,也是公司形成、保持和积累竞争优势的基础。
5、多轮共驱夯实竞争优势
公司逐步完善产业布局,一方面向内突破,从原有的同步器系统产品逐步延
伸至新能源用差速器系统产品、电机轴、定子转子、减速器系统产品等,不断推进工艺迭代、丰富产品类别和提升客户粘性;另一方面向外延展,通过将技术和生产能力延伸至航空航天高端制造领域,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积累布局机器人领域,通过“技术共生+资源互通”的模式,不仅巩固了汽车业务优势,更在新兴市场提前卡位布局,开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机器人的多轮驱动模式,拓展公司盈利能力,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6、区位产业集群优势
2021年,川渝两地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联手打造成渝“氢走廊”“电走廊”“智行走廊”三大应用场景,作为支撑两地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根据公开资料显示 $ ^{2} $ ,2024年,川渝两地汽车总产量达343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量108.7万辆,成为我国第三大汽车产业集群,已逐步形成集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维修于一体的汽车产业体系。
公司及子公司位于川渝地区,受益于两地对汽车产业的支持政策,且一方面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一方面可及时获知行业动态,跟进技术革新和行业前沿,进行前瞻性布局,区域汽车产业集群优势明显。
同时,四川作为水电大省,能源供给相对充沛,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能源方面的支持,且具有一定的能源价格优势。
此外,公司子公司昊轶强经营场所靠近航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和民机零部件重要制造商,有望获益区位优势,迎来更好的发展机会。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80,000万元(1,800万张,180万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381,008手,即 1,381,00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6.72%。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1,381,008手,即1,381,00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6.7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412,899手,即412,89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2.94%;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6,093手,即6,09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34%。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姓名
持有数量(手)
占总发行量比例(%)
1
向朝东
268,355
14.91
2
徐应超
101,975
5.67
3
向星星
99,962
5.55
4
向朝明
53,671
2.98
5
杜庭强
51,020
2.83
6
杨燕
42,490
2.36
7
张勇
42,486
2.36
序号
持有人姓名
持有数量(手)
占总发行量比例(%)
8
贾登海
26,835
1.49
9
吴勇
20,775
1.15
10
扶平
8,165
0.45
合计
715,734
39.75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1,052.39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包括:
项目
不含增值税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875.00
律师费用
64.15
会计师费用
61.32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
28.33
合计
1,052.39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80,000万元(1,800万手)。原股东优先配售1,381,008手,即1,381,00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6.7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412,899手,即412,89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2.94%;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6,093手,即6,09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34%。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待划扣的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26年6月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CDAA1B0767)。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情况
2025年11月5日,发行人依法召开了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1月21日,发行人依法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本次发行已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17次审议会议审议,中国证监会已于2026年5月18日印发《关于同意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168号)。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三)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80万手(1,800万张)。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947.61万元。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
130,667.21
13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80,667.21
180,000.00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发行条款
(一)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年6月15日至 2032年6月14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面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1.80%。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 \mathrm{I=B\times i} $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6年6月15日(T日)。
(2)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五)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6月22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2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32年6月14日)止(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7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div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 $ \div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 \mathrm{P1=P0/(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 \mathrm{P1=(\mathrm{P0}+\mathrm{A}\times\mathrm{k})/(\mathrm{1}+\mathrm{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 \mathrm{P1=(\mathrm{P0+A}\times\mathrm{k})/(\mathrm{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 \mathrm{P1=(\mathrm{P0}-\mathrm{D}+\mathrm{A}\times\mathrm{k})/(\mathrm{1}+\mathrm{n}+\mathrm{k})。 $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回购或注销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七)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 $ \div $ 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九)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九)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6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九)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九)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一)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8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发行对象
(1)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发行人现有总股本920,288,807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920,288,807股。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6年6月15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
调整公告。
(2) 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3)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三)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豪能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95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955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920,288,807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0.001955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80万手。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 (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代码为“753809”,配售简称为“豪26配债”。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原股东优先认购1手“豪26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豪26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豪26配债”的可配余额。
原股东持有的“豪能股份”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 \textcircled{1} $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豪26配债”的可配余额。
$ \textcircled{2}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 \textcircled{3}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textcircled{4}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 \textcircled{5} $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十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 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A股股
票;
(3)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 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 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 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1) 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 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 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4) 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5) 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6) 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 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 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 公司董事会提议;
(2) 受托管理人提议;
(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五)债券担保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债券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中证鹏元将开展定期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
(十七)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过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如约支付利息,不存在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且报告期内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均已于报告期内完成转股或赎回,截至2025年末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为0。
(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6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公开发行了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期限6年。
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规模(万元)
上市日期
债券期限
2025年末余额(万元)
豪能转债113662
50,000.00
2022-12-23
6年
0.00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豪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满足“豪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
“豪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即2024年12月11日)登记在册的“豪能转债”全部赎回。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4年12月11日(赎回登记日),累计共有499,525,000.00元“豪能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豪能转债”余额为人民币475,000.00元(4,750张)。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支付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75,175.75元(含当期利息)。至此,本期可转债余额为0,已不再存续。
(二)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374号文,公司于2024年 10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00,000.00元,期限6年。
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规模(万元)
上市日期
债券期限
2025年末余额(万元)
豪24转债113690
55,000.00
2024-11-20
6年
0.00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豪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满足“豪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24转债”全部赎回。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10月10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累计共有549,008,000.00元“豪24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豪24转债”余额为人民币992,000.00元(9,92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0.1804%。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支付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93,930.90元(含当期利息)。至此,本期可转债余额为0,已不再存续。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1.19
1.31
1.17
1.36
速动比率(倍)
0.69
0.81
0.77
0.9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64
33.78
40.81
52.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82
48.09
51.35
57.68
项目
2026年1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6.87
6.43
5.60
3.81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 \div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 \div $(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一、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6、1.17、1.31和1.19,速动比率分别为0.90、0.77、0.81和0.69。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在良好的水平,公司在业务发展利用财务杠杆的同时,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合理制订采购和生产计划,减少采购物资对营运资金的占用,并加强库存管理,使得存货在流动资产中的比重维持在较为适度的水平。整体而言,公司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
二、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57.68%、51.35%、48.09%和 48.82%,202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主要系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合理增加借款,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使用金融工具融资,以及经营性负债增加、并购尾
款等其他应付款提高所致。2024年以来随着公司“豪24转债”的发行募集资金到位缓解资金压力,以及资产的快速增长,综合使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资产负债水平合理。
三、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81倍、5.60倍、6.43倍和6.87倍。最近三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均远大于1,公司长期债务偿付能力较好,有较稳定的债务偿还保障。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XYZH/2024CDAA1B0105号、 XYZH/2025CDAA1B0065号和XYZH/2026CDAA1B0265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4年 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26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236,684.28
227,293.95
227,773.10
194,346.45
非流动资产
500,927.79
479,775.62
394,470.04
336,158.96
资产总计
737,612.07
707,069.56
622,243.14
530,505.42
流动负债
199,690.61
173,049.05
195,255.54
142,744.96
非流动负债
160,377.71
166,998.22
124,279.27
163,237.81
负债合计
360,068.32
340,047.27
319,534.82
305,982.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7,214.64
366,665.05
302,435.33
224,517.5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第一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68,721.32
268,942.47
235,980.99
194,563.70
营业利润
11,784.11
32,083.00
37,992.94
21,702.32
利润总额
11,791.34
31,575.42
37,716.17
21,719.25
净利润
10,331.02
27,598.59
32,051.69
18,099.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359.15
27,714.34
32,183.82
18,196.3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第一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64.36
30,899.19
61,139.21
32,117.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84.08
-95,161.56
-84,651.29
-60,837.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36.49
45,468.94
29,999.47
32,732.5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6.77
121.25
20.03
127.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76.46
-18,672.18
6,507.42
4,139.02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2026年第一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
1.19
1.31
1.17
1.36
速动比率(倍)
0.69
0.81
0.77
0.9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64%
33.78%
40.81%
52.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82%
48.09%
51.35%
57.6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4
3.77
3.45
3.61
存货周转率(次)
1.93
2.16
2.08
2.0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73,030.87
73,834.87
52,469.29
财务指标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2026年第一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6.87
6.43
5.60
3.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04
0.34
0.95
0.8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3
-0.20
0.10
0.1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02%
5.77%
6.12%
5.08%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计算各期每股指标时股数均取各期期末股份公司股本数。部分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2)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 \div $利息支出;
(1)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 \div $流动负债;
(3)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 $ \div $ [(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div 2 $ ];一季度数据已做年化处理;
(4)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 $ \div $ [(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 \div 2 $ ];一季度数据已做年化处理。
(三)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6年第一季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9
0.1126
0.1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0
0.1051
0.1051
2025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56
0.3216
0.3216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09
0.3041
0.3041
202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33
0.4873
0.47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06
0.4773
0.4773
2023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9
0.2422
0.24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73
0.2232
0.2232
注1:2025年报为增加相关数据可比性,将2024年和2023年的每股收益按最新股本进行重新测算。
注2:各指标计算说明如下:
(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分别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 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O/S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 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 $ \times $ Mi $ \div $ M0-Sj $ \times $ Mj $ \div $ 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非经常性损益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第一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34.06
607.56
-493.51
75.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6.34
1,203.07
1,312.70
1,416.77
债务重组损益
-
-
-
4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58.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4.77
4.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5
-28.21
-95.05
32.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02
40.08
55.26
49.03
小计
793.65
1,822.50
784.17
1,677.2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1.75
273.38
117.63
251.58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60
38.79
6.05
0.01
合计
689.31
1,510.34
660.50
1,425.62
二、财务信息的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10.74元/股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180,000.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16,759.78万股。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相关情况
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江涛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保荐代表人:
李莎、张倩
项目协办人:
邹德乾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7月 8日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11200123
发行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03040020361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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