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耀皮玻璃2026-07-08 00:00

摘要

1耀皮玻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41,841,004股限售股将于2026年7月13日上市流通,占总股本4.28%。
2本次解禁涉及陈建平、UBS AG、诺德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等8名股东,发行价为7.17元/股,限售期6个月已届满且承诺履行完毕。
3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核查无异议。
4解禁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976,757,073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清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或者“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耀皮玻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2025年11月13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0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5年12月向8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41,004股,发行价格为7.17元/股。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8家特定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1,841,004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3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34,916,069股增加至

976,757,073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陈建平、吴云、UBSAG、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认购对象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1,841,004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3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

陈建平

1,394,700

0.14%

1,394,700

0

2

吴云

2,789,400

0.29%

2,789,400

0

3

UBS AG

1,952,580

0.20%

1,952,580

0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44,490

1.06%

10,344,490

0

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09,205

0.23%

2,209,205

0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075,313

1.34%

13,075,313

0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99,163

0.18%

1,799,163

0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76,153

0.85%

8,276,153

0

合计

41,841,004

4.28%

41,841,004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1,841,004

合计

41,841,004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类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841,004

-41,841,004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34,916,069

41,841,004

976,757,073

股份合计

976,757,073

0

976,757,073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游慧

游 慧

蔡锐

蔡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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