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13,610股,持股比例为10.00%;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股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买卖情况
成交数量(股)
交易价格区间(元)
变动比例(%)
王根九
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3,191,680
10.45-14.00
2.42
王凤仙
2026年7月7日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241,200
13.61-13.93
0.18
王健业
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6日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1,416,300
11.40-13.65
1.07
王悦
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6日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1,757,760
10.43-13.66
1.33
本次权益变动是股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买入股份,股东用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13,610股,持股比例为 10.00%持股比例触及 5%整数倍,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06,670股,持股比例为 5.00%;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13,610股,持股比例为 1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以上4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根九
无限售流通股
2,329,380
1.76
5,521,060
4.18
王凤仙
无限售流通股
1,435,100
1.09
1,676,300
1.27
王健业
无限售流通股
917,190
0.69
2,333,490
1.77
王悦
无限售流通股
1,925,000
1.46
3,682,760
2.79
合计
6,606,670
5.00
13,213,610
1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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