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国新能源2026-07-07 00:00

摘要

1国新能源持股5%以上股东宏展房产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2减持期间(2026.4.7-7.6)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349万股,占总股本1.2176%,减持价格3.02元/股,套现约7094万元。
3原计划减持不超2.0734%,实际未完成1651万股。
4减持后宏展房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9.2147%降至7.9971%。
5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此前披露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要求。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展房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兰旭先生合计持有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份154,279,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71%。其中宏展房产持有公司A股股份154,125,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89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宏展房产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183%;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551%。(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宏展房产于2026年6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76%。本次权益变动后,宏展房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兰旭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77,769,858

股减少至154,279,858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9.2147%降至 7.9971%,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刻度。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收到宏展房产发来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止2026年7月6日,宏展房产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减持期间宏展房产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3,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7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

177,615,858股

持股比例

9.206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58,981,453股其他方式取得:118,634,405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7,615,858

9.2067%

兰旭先生为宏展房产实际控制人

兰旭

154,000

0.0080%

宏展房产实际控制人

合计

177,769,858

9.2147%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年3月14日

减持数量

23,490,000股

减持期间

2026年4月7日~2026年7月6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23,490,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

3.02~3.02元/股

减持总金额

70,939,800元

减持完成情况

未完成:16,510,000股

减持比例

1.2176%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0734%

当前持股数量

154,125,858股

当前持股比例

7.9891%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 \surd $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 \surd $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 \surd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 \surd $已达到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 \surd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 \surd $否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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