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时代新材2026-07-07 00:00

摘要

1时代新材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实际授予312名核心管理及技术人员共计2,154.30万股,授予价格7.99元/股,募集资金约1.7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授予后总股本增至9.52亿股,控股股东中国中车持股比例由27.01%稀释至26.40%,控制权未变更。
3预计2026-2030年摊销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00亿元,其中2027年摊销峰值3,614万元。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6年7月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54.3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已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在首次授予阶段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74.00万股调整为2,164.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65.00万股调整为2,155.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3人调整为312人。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5月28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6年7月3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 首次授予日:2026年5月28日;
  1. 首次授予数量:2,154.30万股;
  1. 首次授予人数:312人;
  1. 首次授予价格:7.99元/股;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股权激励款项缴纳过程中,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0.7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31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数量调整为2,154.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1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实际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彭华文

董事长

18

0.83%

0.02%

杨治国

董事、总经理

18

0.83%

0.02%

刘军

副总经理

10

0.46%

0.01%

卢雄文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

0.46%

0.01%

彭海霞

副总经理

10

0.46%

0.01%

彭超义

副总经理

10

0.46%

0.01%

荣继纲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0

0.46%

0.01%

侯彬彬

副总经理

10

0.46%

0.01%

龚高科

副总经理

10

0.46%

0.01%

夏智

董事会秘书

10

0.46%

0.01%

熊友波

总法律顾问

10

0.46%

0.01%

核心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301人)

2,028.30

93.76%

2.18%

预留

9

0.42%

0.01%

合计

2,163.30

100.00%

2.3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24个月。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6】第3-00006号《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6月15日止,除1名激励对象全部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部分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外,公司已收到31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72,128,570.00元(大写:壹亿柒仟贰佰壹拾贰万捌仟伍佰柒拾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1,543,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150,585,57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6年7月3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930,753,520股增加至 952,296,520股,其中控股股东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418,735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27.01%,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6.4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225,365

+21,543,000

83,768,365

无限售条件股份

868,528,155

0

868,528,155

总计

930,753,520

+21,543,000

952,296,52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2026年5月28日收盘价进行预测算,公司首次授予的2,154.3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0,039.04万元,2026年至203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10,039.04

2,108.20

3,614.05

2,647.80

1,313.44

355.55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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